致金融管理局和城管局:
五一路的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門口(原竹園餐廳路口)每天晚上都有人在那里占用人行道擺賣衣服等,一是不能走行人,二是連停車位都霸占了,其三更是霸道
啊!小販竟然在合作社的三臺自助柜員機(jī)前面擺桌喝茶,想去取款也是在眾目睽睽下,沒有安全感。而且這樣的情況已非一日了,難道晚間巡邏的城管隊員你們的眼
睛只是看那一邊的嗎?
聽說該攤販有城管領(lǐng)導(dǎo)做后臺,在此已經(jīng)好多年了,從前幾年在那里賣菠蘿蜜,到后來的賣夜粥,到現(xiàn)在的賣衣服,城管都只是睜只眼閉只眼,其還揚(yáng)言說今天給城管沒收的東西,明天一樣拿回來。事實勝于雄辯,這幾年來,依然在那里我行我素的,這是何道理?
記得金融機(jī)構(gòu)門口時不允許一切的占道經(jīng)營的,那里我們儲戶的安全和方便哪里去了,停個車都難,更別說在很多人來來回回的地方取款。
既然城管部門不能盡責(zé),希望金融管理單位出面干涉,別讓那些有些小背景的人享有“小特權(quán)”!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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