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報道了一起大埔縣人民法院審理的銷售假靜丙的案件。
近日,記者從大埔縣人民法院了解到,該案的一審判決結(jié)果出來了。
2023年2月5日,被告人丘某以每瓶500元的價格拿到了120瓶假的上海萊士靜注人免疫球蛋白(俗稱“靜丙”),后以每瓶630元的價格賣給被告人丁某98瓶進行分銷。丁某將其中的80瓶以650元的價格銷售出去,最終被告人丘某從中獲利10400元;被告人丁某則獲利1600元。
大埔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丘某、丁某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guī),銷售假藥,已經(jīng)構(gòu)成銷售假藥罪,一審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丘某犯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800元。
二、被告人丁某犯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4000元。
守法經(jīng)營才是正道,希望這起案件能給商家們敲響警鐘。
(大埔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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