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告人:廣東省綠錦田餐飲服務有限公司
我局查處你單位拖欠工人工資一案,因我局文書郵寄到你單位被退回,無法送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之規(guī)定,現依法向你單位公示送達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梅區(qū)人社監(jiān)行決催字〔2022〕1129號),請你單位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自覺履行上述決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自發(fā)出本催告書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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