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醉酒后發(fā)現有人將車停在自家店鋪門口,妨礙自己出行,男子為發(fā)泄心中怒火,拿起石塊、磚頭對車輛進行故意損毀,最終這名男子為自己囂張跋扈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近日
梅江公安經過縝密偵查
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
破獲故意損毀他人財物案1宗
1月6日7時許,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新中派出所接到事主李先生報警,稱其昨天傍晚將汽車停放在梅江區(qū)和友路一店鋪門口,早上卻發(fā)現汽車被人故意損壞,車上的尾燈、舉升門殼、前機頭蓋及多處玻璃均有不同程度的損壞,維修金額約為26000元。
無獨有偶,當日上午9時許,又有一名事主顏先生匆匆來到派出所報警,稱昨天夜晚將汽車停放在梅江區(qū)定民路一店鋪門口,汽車上也有多處部位遭遇人為損壞,維修金額約為9000元。
接報后,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展開調查,走訪周邊群眾,調取案發(fā)現場監(jiān)控,并依托網上網下合成作戰(zhàn)機制,于當日19時許在定民路一店鋪內將涉案嫌疑人羅某(男,38歲,梅縣區(qū)人)抓獲。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羅某對其于1月6日凌晨損毀兩輛汽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辦案民警介紹,1月6日凌晨,羅某醉酒后回到了新租的位于梅江區(qū)和友路的店鋪,本想打掃店鋪衛(wèi)生,卻正好看到一輛白色汽車停放在自己店鋪門口,妨礙自己出行,一氣之下便拿起放置在店內的磚頭和瓷磚,把汽車的全車玻璃、倒后鏡、尾燈等損毀。
隨后,羅某離開了和友路,來到自己位于定民路的另一間店鋪打算休息,又看到一輛銀色汽車停放在店鋪門口,一想到該輛汽車經常停在這里,導致到店的顧客時常沒有停車位停放車輛,便氣憤不已,撿起路邊的石塊多次扔向這輛汽車……直至次日酒醒,羅某才意識到自己酒后的行為有多么荒唐。
目前,犯罪嫌疑人羅某因涉嫌故意損毀他人財物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羅某醉酒后任意損毀他人財物發(fā)泄情緒,其行為已觸碰法律紅線,公安機關在此溫馨提醒廣大群眾,飲酒應當適量,酒后任性不可取,任何時候都請三思而后行,切勿借著酒勁肆意妄為,否則終將自食其果。
(梅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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