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關于規(guī)范城鄉(xiāng)生活垃圾處理價格管理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規(guī)定,結合我縣實際,自封2015年8月1日起,決定在城區(qū)開征生活垃圾處理費。
生活垃圾處理費是指將現行上門收運垃圾服務費(含清掃保潔費)和垃圾處理費合并的統稱,并委托縣自來水總公司代收代繳。進城長住人員(含外來暫住
人口),由原來每戶每月6元合并調整為每戶每月8.5元(2019年1月1日起9元),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隊的辦公場地及其他收費對象也做相應調
整。
我想問的是我家在華興南路是門店,但沒有開店的,都是自家自用,想問下這垃圾費到底要收多少錢?執(zhí)行的文件是什么?要找哪個部門了解,不可能說我一個月要交15塊我一個月就要交這么多,最起碼要拿出個文件來支撐一下。
盼回復。(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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