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jiān)委對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陳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金;違規(guī)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生活作風敗壞,搞權色、錢色交易;公器私用,違規(guī)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執(zhí)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陳斯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陳斯簡歷
陳斯,男,漢族,1967年10月出生,廣東興寧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9年8月參加工作,1999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歷任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惠州市政協(xié)黨組成員,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級高級法官。
(廣東省紀委監(jiān)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