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因尋釁滋事的梅州籍男子黃某被行政拘留10天后走出了中山市拘留所的大門。讓他更加后悔莫及的是他因醉酒駕車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8月中旬,黃某醉酒后強行駕駛他人車輛上路,還毆打當事車主。
8月19日晚,一曾姓車主報警稱自己的小貨車在中山市民眾街道被人搶了,還被對方毆打,請求出警處置。民眾交警大隊值班民警隨即趕往事發(fā)現(xiàn)場了解情況。
據(jù)了解,當晚,當事車主曾某關了店鋪下班,駕駛小貨車和女友打算一起回家。行至一間小賣部時,他停車買煙,而且女朋友也還在副駕駛座坐著,下車時他只是隨手關了車門,沒想到就在這短短的幾分鐘內,一男子突然上車將他的車開走了。車輛開出300多米時停了下來,他趕緊追上去,對男子說“要么你就自己走、要么我就打電話報警”,不料對方不僅不認錯,還大聲吼他,接著還叫來幾個朋友,并在下車后打了他三拳,致使頭和手受傷。
就在民警了解案情時,嫌疑男子還不停辱罵曾某。民警當即控制嫌疑男子,帶回大隊調查。
據(jù)了解,嫌疑男子姓黃、廣東梅州人。據(jù)黃某交代,事發(fā)當晚,他和朋友在火炬開發(fā)區(qū)一起吃飯,期間喝多了酒,后來也不知怎么回到了民眾。由于當時處于醉酒狀態(tài),對自己后來的所作所為一概都不記得了。
民警隨即對黃某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涉嫌醉酒駕車,并因此被帶往醫(yī)院抽血檢驗。
8月22日,司法檢驗結果顯示黃某血液酒精含量達226.23mg/100m,屬醉酒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當天,黃某因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10日。
目前,黃某行政拘留期已滿,由于黃某系醉酒駕車,日后還將被追究刑事,并處吊銷駕駛證,刑事拘留手續(xù)正在辦理中。
交警部門提醒
喝酒開車不但危險而且違法,要是一不小心喝醉了,一些酒品不好的還可能鬧事,像黃某一樣做出匪夷所思的事情,不僅害人,還害了自己。
(中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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