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羊頭賣狗肉,
棋牌室變身大賭檔!
掛著正規(guī)營業(yè)執(zhí)照的棋牌室,
暗地里卻是一個賭博窩點。
近日
梅江警方經過縝密偵查
一舉搗毀了一個
利用棋牌室作為掩護的聚眾賭博窩點
現(xiàn)場抓獲涉賭人員25名
繳獲賭資1萬多元及賭具一批
抓捕現(xiàn)場
案情回顧
2019年5月初,梅江警方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梅江區(qū)瓜園路附近一棋牌室有人利用“轉轉”麻將進行賭博。通過一段時間的暗中摸排,警方制定了周密的抓捕計劃,于5月25日下午展開收網行動,突擊查處這一棋牌室,現(xiàn)場抓獲涉賭嫌疑人盧某蘭(女,40歲,梅縣區(qū)人)等25人,并繳獲賭資1萬多元及賭具一批。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盧某蘭對其于2019年3月至今在其經營的棋牌室內開設賭場,組織人員以“轉轉”麻將的形式參賭,并從中獲取“臺租”,非法牟利達1.3萬多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其余涉賭人員均如實供述了多次在該棋牌室參與“轉轉”麻將賭博的違法事實。
據(jù)犯罪嫌疑人盧某蘭供述,自己經營棋牌室多年,但經營不善連續(xù)虧本。今年3月,盧某蘭發(fā)現(xiàn)“轉轉”麻將能吸引更多人參與賭博,能收獲更多“臺租”,在利益的驅使下,盧某蘭心懷僥幸,認為只要賭資小一點,被查處了也不會怎樣,于是開始提供“轉轉”麻將賭博并為賭客提供小額借款以供賭博。正當盧某蘭自以為能賺大錢而暗暗竊喜時,卻被警方一舉抓獲。
目前,犯罪嫌疑人盧某蘭因涉嫌開設賭場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陳某旺等24名參賭人員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并收繳相應賭資。
普法小課堂: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guī)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y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其中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guī)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shù)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shù)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shù)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如果符合以上情形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梅江公安)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