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范機動車行駛秩序,嚴厲打擊飆車、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預(yù)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興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在轄區(qū)內(nèi)新增二處測速路段,現(xiàn)將測速路段及限制時速公告如下:
一、流動測速路段:
(1)205國道2682公里(新陂洪溪橋)至2686公里+800米(五華交界處)路段,限速70Km/h。
▲新陂洪溪橋電子測速提示標志▲
▲五華交界處電子測速提示標志▲
(2)S225省道58公里+400米(興合線龍?zhí)镦?zhèn)火龍果基地)至65公里(葉塘工業(yè)園)路段,限速70Km/h。
▲龍?zhí)锘瘕埞仉娮訙y速提示標志▲
▲葉塘工業(yè)園電子測速提示標志▲
二、以上流動測速路段的時速限定,均按公路部門道路等級建設(shè)設(shè)置的安全限速規(guī)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設(shè)置。
三、流動測速從2018年4月9日開始啟用。
希望廣大駕駛?cè)俗杂X遵守交通法規(guī),文明駕駛,安全行車,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請勿超速行駛!
特此公告
興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法律鏈接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條、第90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5條、46條、《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58條第7項規(guī)定: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10%未達20%的,罰款150元、記3分;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罰款150元、記6分。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條、第90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5條、46條、《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58條第7項規(guī)定: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10%未達20%的,罰款150元、記3分;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罰款150元、記6分。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條、第90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5條、46條、《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58條第7項規(guī)定: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10%未達20%的,罰款150元、記3分;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罰款150元、記6分。
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4項、第2款、《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61條、63條第1款第4項: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不足100%的,罰款1000元、記12分,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超過規(guī)定時速100%以上的,罰款2000元,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5、《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4項、第2款、《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61條、63條第1款第4項: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不足100%的,罰款1000元、記12分,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超過規(guī)定時速100%以上的,罰款2000元,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6、《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4項、第2款、《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61條、63條第1款第4項: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不足100%的,罰款1000元、記12分,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超過規(guī)定時速100%以上的,罰款2000元,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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