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平遠縣人民政府:
為什么我們平遠的兒童不是年滿6周歲就可以入讀小學?《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地方各級政府應當保障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能夠就近入學,所以請縣政府有
關(guān)部門修改今年的小學入學年齡限制,把接受義務教育的權(quán)利還給我縣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兒童。我們這一階段出生的兒童現(xiàn)在
幼兒園也讀完了,現(xiàn)在又不能讀小學,難道要我們的小孩從幼兒園就開始留級?請不要拿條件、資源限制等借口來搪塞,去年已有一所嶄新的實驗小學投入使用?,F(xiàn)
在全國都在講教育要均衡發(fā)展,為什么我們平遠就不能像其他地方一樣6周歲入學?請問我縣有關(guān)部門是干什么的?
2010年4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的兒童家長代表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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