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下區(qū)動力健身商戶公然在中午一點多、兩點多、三點還不到的時間段即開始播放音樂,每晚的健身音樂音量極大,對人民群眾的生活起居造成了巨大影響。請問該 商戶是否有完備合法的減噪設(shè)施?于某些時間大聲播放音樂是否合理?對于該商戶的擾民行為是否應(yīng)該依法予以警告或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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