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1500元的電動車只要400元,你敢買嗎?正常人都能想到,這肯定不是什么正當?shù)能?。可是,五華縣水寨鎮(zhèn)人周某亮卻貪小便宜,花錢買了下來,結(jié)果被罰了1000元。
前不久,五華縣公安局華興派出所破獲了一起盜竊摩托車案件,抓獲了犯罪嫌疑人周某龍。案件雖破,但被盜的電動摩托車卻已被周某龍低價出售。為了幫群眾追回被盜車輛,辦案民警通過調(diào)查走訪,鎖定一名從周某龍?zhí)庂徺I贓車的嫌疑人周某亮。9月2日上午,民警在水寨鎮(zhèn)壩美村周某亮家中將其抓獲,并從其家中搜出被盜的電動車一輛。
周某亮到案后承認,今年8月30日,周某龍駕駛一輛電動車來到他家,向其兜售電動車。二人議價后,周某亮在明知是贓車、無發(fā)票的情況下,以明顯低于市場價的400元從周某龍?zhí)庂徺I了該輛電動車。
違法人員周某亮的行為已構(gòu)成了收購贓物,公安機關(guān)依法對其作出行罰款1000元的政處罰,追回的贓物電動車已返還給受害群眾。
盜竊車輛是違法犯罪行為,收購、銷售贓車也是違法犯罪行為。現(xiàn)在社會上購買二手車的情況較多,但如果是贓車,再便宜也不能買,千萬不能一時貪圖便宜最終吃大虧。
(五華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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